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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2456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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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景壹号2号楼3003无证经营家庭旅馆
海景壹号2-3003/3004无证经营家庭旅馆,扰民严重,租客身份复杂,对上下邻居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望政府相关部门现场查处,还邻居一个安全居住环境;
 
  
回复部门: 市、三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8/9/6

对于所谓的“家庭旅馆”的管理,目前并无具体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通常以租赁房屋的方式进行管理。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方法规定,房屋出租人应当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告租住房屋人的情况,如果您发现出租房屋人未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请及时向当地派出所反映,由派出所依据法律规定对房屋出租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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