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收到投诉后我们立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至高区市场监管局,该局回复如下:接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方核实情况,“投诉人”表示未投诉过,该电话为海景壹号物业办公室电话,可能是业主通过该电话投诉或者预留该电话。工作人员也向该物业说明,曾对该地址多次现场检查,2号楼3003/3004均为业主闲置房短租或日租的形式。现行法律未明确针对房屋出租(长期或短期),要求业主办理相关执照。对于日租短租形式的租客可能对周边业主造成潜在安全问的和环境问题的情况,可向公安或环保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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