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张女士未留联系方式,无法落实具体情况。根据《建筑法》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关于房屋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备案,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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