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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224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7/14
网友:
被欺骗钱财
我是山东枣庄市市中区的一个合法居民,与您市环翠区嵩山路26号703的叫高雪丹的相识于枣庄学院,其本人为赴韩交流生,6月28日我让其帮忙代购化妆品,经微信转给2860元整,有微信截图为证,她本人于7月2日给我寄来的化妆品为三无的伪劣一文不值的化妆品。其自己也承认与我当初代购相差2500元,一切都有微信截图为证,我想作为本市的能赴韩留学生
肯定德才兼备,而今日其本人不想承担任何后果,刚开始联系还能说说,而后一直微信不说话,也不站出来处理问题,现在本人已在放假在家,这个事还有人能管吗?还有人问问我这小小居民的事吧,我是实名举报,要求很简单,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寄错的东西退还给高雪丹,她需退还我2860元
 
  
回复部门: 市、三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8/7/16

   代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应该通过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应当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留言中所反映的问题,很难确定为诈骗案件。当然,您如果认为对方涉嫌诈骗,应当到居住地或案发地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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