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市物管办转至临港区物管办。临港区物管办已将该问题反馈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对商铺店主进行了说服教育,并要求商铺业主限期拆除地桩,商铺业主同意拆除。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