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2179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4/14
网友:
小区电动车停满楼道
领导们好,山东公安厅下达小区楼道禁止停电动车一段时间了,但在张村镇水缘金座的小区楼道里停满里电动车,而且从楼上拉了很多电线为电动车充电,请问这样不违法么?他人的人身安全有保障么?
 
  
回复部门: 公安消防分局 回复时间:2018/4/19

你好,关于张村水缘金座存放电动车问题,我部门已按《消防法》规定,将内容转发至辖区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楼前不得停放电动车;小区内车辆乱停放等问题,属于业主随即行为,消防部门无法解决。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