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2161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3/14
网友:
扣分审证程序
我是A2证开车扣了10分,4.11日该审证了,我想问一下,怎么个程序?到哪里去审?怎么审。
 
  
回复部门: 公安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2018/3/20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第五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已与留言人电话沟通,告知其具体情况,其表示满意。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