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得知,留言人反映的车辆停在人行横道上,属于违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规定地点就是顺向)。如有异议,请来交警三大队违法处理室看照片证据处理。留言人将违停告知单塞回警用摩托车时民警并不在车旁。现已沟通解释,留言人持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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