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影视城东世昌大道方向因雪天路滑撞到了护栏,二大队交警(鲁K9860警)出动三名警察看现场后,直接叫来一辆拖车,拖车司机态度不咋地。他没有把车整个拖到车后板上,只是挂住前轮,因车撞完栏杆后车头方向冲西,所以他需要到另一侧道路行驶,行驶过程中致使栏杆地墩被拖到车底使整辆车被垫起之后司机说要叫吊车。因当时现场连续出现好几辆车打滑,另一辆奥迪还与警车撞在一起,我跟我家人想尽快找辆车离开,便往影视城加油站方向寻找出租车,后续吊车是否来,我不清楚。现在拖车要收取1500的费用,车是从事故地点拖到张村柳沟。我想问的是,这费用是怎么来的,我认为我有权利知晓收费标准。我只想说,我自己找拖车连这一半都用不上,还没等我叫,交警给叫来了,这点我可以理解,交警也是为了尽快清理现场,避免后续事故的发生,只是这个收费标准我难以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没有明确的标准,我想知道威海这边是怎么规定的。不希望走行政复议的渠道,所以,在这之前,有何文件规定,请相关部门给我一个答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