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三月份我在巴力阳光办理一张返现健身卡,合同承诺返现一年,前十一个月每月返现100.第十二个月返现700,同年九月份巴力阳光被诺威健身收购,改签合同是原合同权益不变,继续享有巴力阳光的返现权益,但是在十月份诺威健身发出通知,不在享有返现权益,给增加一年的健身时间,既然诺威改签合同的时候写有享有原巴力阳光的权益,但现在为什么又不返现,要给增加一年时间呢,所以本人当时并不同意增加时间,诺威健身前台让留下电话,说会有负责人联系我这件事如何处理,等了两个月也没人联系我,后来自己去找健身房,负责人告诉我,是增加一年的时间也没有了,退卡也不给退了,所有的责任让我一个人承担,那这不是在欺骗消费者吗,合同就是一纸空文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