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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136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1/21
网友:
补交社保问题
我明年七月份退休,1884年参加工作,因经济困难从2002年到2006年交了5年的养老保险,档案资料在社保局保管,我最近到社保中心一次性补齐养老保险,社保以档案没有工资表为由拒绝我补交,只允许我从1998补到2018年,92年到98不让我补交,工资表不是我个人造成的,是单位没有把工资表放到档案里,让我个人承担,是极不合理,原单位领导他同意来社保局作证我1984年参加工作的,社保工作人员也不同意
 
  
回复部门: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2018/1/23

您好。您的情况表述可能不是很准确,如果您2002年到2006年已经缴费了的话,这几年是不必补缴的。根据补政策,目前社保机构经办的补交业务均按照省人社厅2015年29号文中规定的的以单位职工身份进行,所需资料为单位提供的工资发放记账凭证,且必须一直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是不可以办理补交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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