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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136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1/21
网友:
楼道暖气管漏水
紫苑名居小区90#西楼道暖气管道漏水,造成电梯轿厢主板烧毁,造成损失1230元暂由物业代为垫付。漏水业主多次与热电公司联系,回复的是和热电公司没有关系,要业主找开发商。开发商没有验收。我想提问的是这笔资金到底谁先出?
 
  
回复部门: 热电集团公司 回复时间:2018/1/22

您好:已经与用户联系,该楼开发商一直未于我公司办理供热设施交接手续, 我们建议物业牵头、物业、开发商、热电单位三方共同办理交接手续,担负起各自应尽的职责。为百姓服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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