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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133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1/16
网友:
有家难进门,物管办草率处理问题2
物业以业主不交物业费为由阻止业主的车辆进出,这和强盗有什么不同。业主花钱雇佣物业管理,如果业主不交费,物业也应该及时与业主沟通并整改自身的不足,经营好自已的物业公司,所谓经营,就要有投入,自已做不好,还要业主买单承担后果,这不是强盗逻辑是什么?请政府有关部门严查,有效的制止物业的强盗行为发生。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8/1/17

我办接到该投诉,第一时间督导怡园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具体回复如下:经调查落实,吕女士的车被划,要求物业赔偿其损失,但物业服务项目中不包括赔偿其损失。来电人认为物业监管不到位,导致物业无法为其继续提供车辆管理服务,蓝牙卡失效,来电人无法进入小区。办事处已督导该物业公司改善服务态度,加大服务力度,建议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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