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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112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12/21
网友:
消费者协会到底能不能为民做主?
手机号码现在作为联络通信,当用户从移动公司办理出来是不是相当于买断号码的使用权?移动公司如果有别的变更是不是应该联系买断号码使用人,也就是号码的使用者。我在威海高区办理的15763189234经常在我未知的情况下添加业务,号码即然被我买断移动公司在没有经过我同意情况下添加业务,是不是不尊重消费者?消费者在他么眼里算什么?现要求移动公司退还号码开卡以来产生的所有费用。
 
  
回复部门: 市、区工商局 回复时间:2017/12/28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立刻转至市消费者协会,现市消费者协会答复如下:接到转办后,我会迅速联系市移动公司落实情况。现就消费者的诉求回复如下:经调查核实,移动公司自今年12月起连续6个月每月免费赠送1G流量的行为不构成消费欺诈,因此不支持消费者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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