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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108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12/19
网友:
电费收缴业务收归电力公司直管
文登河景东城1期、2期俱已完工,但水电费仍未收归电力公司直管,不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立法精神,且产生了出现问题供电所与物业公司相互推脱的问题。强烈要求,依法将电管理收归热电公司直管,并直接承担服务责任。
 
  
回复部门: 供电公司 回复时间:2018/5/14

文登河景东城一、二期供配电设施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用电管理现在也由房产开发商自行管理,文登区供电公司曾经多次与开发商协商移交电力,纳入供电公司一户一表管理,开发商都表示暂时不愿意移交电力资产。只有在开发商与我们办理电力资产移交手续后,供电公司才能对该小区进行一户一表管理。我们向网友进行了详细解释,客户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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