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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103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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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业圣迪B座大厅广告
之前贵局回复“物业公司在公寓电梯内投放广告,经原业主委员会同意”,我们昨天向物业公司确认该事实,物业公司否认其在大厅里投放了广告,拒绝公开相关资料,说不是他们负责广告。

麻烦贵局查明是否时物业公司经营广告,是否开在大厅公告栏粘贴业主委员会同意的书面证明,谢谢!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7/12/12

接到业主投诉后,我办工作人员联合街道人员实地走访了解相关情况。该公寓为居住办公综合楼,一楼大厅里存在部分业主私自设立或张贴在公示栏内的小广告,物业公司曾多次劝阻但业主拒不整改。该大楼一楼大厅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部位,物业公司应加强对公共部位的管理。为满足业主的需求,我科要求物业公司要尽快制定管理规范及广告投放秩序、区域,并征求业主意见后实施。对不按程序或区域、规范投放的广告要求及时清除,并加强管理。电梯内的广告,待新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物业公司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由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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