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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0976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11/29
网友:
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通知的咨询
物业合同中没有约定车库可以用于经营场所,物业按住宅物业费的2倍收取,依据是<威海市物价局房管局关于威海市区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支持么?合同中没有约定,业主是否可以不执行.
 
  
回复部门: 市、区物价局 回复时间:2017/12/18

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小区内规划配建的停车场以及由业主共有的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在小区内空地上设立的停车泊位,可对外临时停车收费,具体按同类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来电人反映的温泉明珠小区地上停车位属前期规划配建,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已办理临时停车收费备案手续,具体标准为: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后执行1元/2小时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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