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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086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11/16
网友:
请交警领导关注一下我的事件
你好交警的领导,我是一位女性肢体残疾人,11月11日(上周六上午十点左右)在世昌大道田村新田之星处,被车牌鲁Y49897撞了,开车的是一位50多岁的于大姐,我当时骑着电动车直行,对方是拐弯撞上我的,事发后对方打电话报警了,2大队高警官处理的,当时就是我的左腿膝盖直接肿了,左胸肋骨疼,但不是特别厉害,我就大意了,寻思我还上班,电动车是单位的,我当时也问交警了,如果第二天我身体不舒服怎么办,他说那就周一到二大队处理,我听见有这么个话,就同意快速处理,结果高警官就开的是那种机动车轻微快速处理记录书,现场把我的电动车撞坏了,对方当时说她的车保险手续齐全,放心吧保险公司会负责,我也是太相信人了,就按要求签字了,对方也是,当天也许是身体被撞有个反应阶段,回家后身体就出现的不适反应,浑身难受痛疼,当时就是左腿膝盖直接肿了,左胸肋骨滋滋啦啦的疼,但不是特别厉害,我就大意了,寻思我还有事,我当时也问交警了,如果第二天我身体不舒服怎么办,他说那就周一到二大队处理,我听见有这么个话,就同意快速处理,对方车有保险,当天一分钱都没有给我,拖车等等都是我自己花钱找人的,当时保险公司也出现场过,保险公司的理赔员拍了我的银行卡,到医院检查时,大夫怀疑我身体有隐性骨折,所以要求我住院检查治疗,我这才感觉情况的严重性了,马上联系了保险公司跟车主,保险公司对警官当时开具的责任书不认可,需要重新更换成事故认定书,这个需要双方都到交警队签字更换,第一次开据时,我也现场咨询过警官这是责任认定书吗,答复的是(有录音),结果前天我们双方又一次按约定到了交警二大队,那位车主到了后,就一直打电话咨询可能她认识的警官,问更换单据签字对自己有没有不利,对方答复说最好别签字,会对她自己不利,当时听到她称呼对方李警官。就是听了这个建议后,那位强势的大姐马上就换了一个态度了,这也不是她的责任,那也不是的,闹到现在您看,本来就是一件很小的交通事故,咱也不是故意讹人的人,她也有保险,她硬是不同意为我开具一个符合保险公司要求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发生了这莫多事,感觉我很不公平,难道她有钱就能这样欺负人吗?责任认定书不合格也不是我的责任啊,也不知道那位出主意的警官出的这主意是不是害人不浅,她们现场通话我也录音过,现在我住院都是借的钱,我希望领导出面主持公道,还残疾人的一个公平,我们也没钱打这官司,敬请关注,谢谢!
 
  
回复部门: 公安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2017/11/29

交警部门多次联系对方驾驶人及其亲属,经过调解,目前案件已处结。已与来电人电话联系,告知其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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