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2085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11/15
网友:
咨询一下体育局
威海好多地方的公共场所都设立的体育器材,提供给大家免费使用,请问这是咱们体育局设立分管的吗?是的话如果申请找谁?
 
  
回复部门: 市体育局 回复时间:2017/11/17

如需申请建设配套健身设施:
1. 《山东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未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规划技术要求的,规划行政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健身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组织验收时应当有当地体育行政部门参加。
2.申请体育部门资助在小区配备健身器材,须由拥有产权的单位和规划、园林、城建等部门协调,并向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或市体育局提出申请。如需咨询联系电话于同志:5802737.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