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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059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9/25
网友:
建议做好园林绿化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凤林运输有限公司的洒水车,车牌号鲁k05486,今天下午四点左右在疏港路,作业期间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将车停在慢车道上没有开双闪灯),危害过路司机安全(向正在路上行驶的车辆突然喷水)。建议做好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回复部门: 公安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2017/10/10

根据山东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义务,有权劝阻、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将落实当事人的举报,若证据确凿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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