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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010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8/7
网友:
注册资本有关事项咨询
请问,1、工商局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本”是啥?有什么作用?
2、是由政府的专门账户管理还是由企业账户自己管理?
3、其使用有没有限制?企业可不可以将注册资本挪作他用?
4、对注册资本有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约束?
谢谢。
 
  
回复部门: 市、区工商局 回复时间:2017/8/9

您好,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注册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制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向银行机构申请设立公司账户。
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同时,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得将注册资本挪作他用。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电话是5897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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