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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9717 发表人:行风电话   发表时间:20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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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费收取2次,感觉不合理
之前征了500亩地,已经交过测绘费,已办证。后来出让20亩,又要收取测绘费,收取2次,感觉不合理。
 
  
回复部门: 市国土局 回复时间:2017/6/26

  咨询人曲先生来电反馈的问题经我局环翠分局落实情况如下:威海市垃圾处理厂2011年原土地证面积349925平方米,2016年3月其中11260平方米土地被威海市政府依法收回,因对剩余的338665平方米土地登记需要提供宗地图,该厂选择我市一家测绘中介服务公司进行地籍测量并绘制宗地图需付338665平方米土地的地籍测量及绘制宗地图费用。曲先生认为对剩余的338665平方米土地进行地籍测量并绘制宗地图属重复收费,收费不合理。
  现我局结合调查情况和有关法规,回复如下:《土地登记办法》第9条明确规定:“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中有“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且“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自2008年2月1日《土地登记办法》实施以来,我市申办土地登记涉及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的,相关资料未发生变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发生变化的,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我局不强制指定中介服务单位,具体费用申请人和中介服务单位根据地籍调查有关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经了解我局环翠分局,威海市垃圾处理厂剩余的338665平方米土地宗地范围内地形、地物、界址点均发生了变化,需自主选择中介服务单位进行地籍调查,并提供变化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费用可与中介单位依据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按照有关价格标准及测绘工作难易程度协商。
  我局工作人员已将答复意见告知曲先生,曲先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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