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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9647 发表人:行风电话   发表时间:201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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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 关于行李的界定是如何的
庞先生  端午节当天,文登坐11路车,带着行李,让补票了,老人买菜提的小车属不属于行李,关于行李的界定是如何的
 
  
回复部门: 市运管处 回复时间:2017/6/21

根据《威海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在10公斤以上、20公斤以下或体积在0.064立方米以上、0.1立方米以下者,应加付一人车费;重量在20公斤以上、50公斤以下或体积在0.1立方米以上至0.125立方米以下者应加付二人车费。超过规定重量50公斤以上或体积超过0.125立方米的物品不予付载;物品高度或长度超过1.5米不予付载。回复来电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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