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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925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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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湾花园物业强行划分停车位,不让业主进门
九龙湾花园,物业从接手后,提高物业费,卫生却不打扫,小区内监控全部没用,小区内消防通道乱停放车辆。 出台政策说要划分停车位收停车费,我们提出,如果自己停车位被占,收费后消防通道依然被占如何处理,停车费如何用等问题,物业迟姓工作人员,态度蛮横,以居委会同意为由,拒绝正面回答我们问题。 物业租车位审查不严格,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将车位租给外小区车辆,严重侵害我们全体业务的利益,请有关部门协调沟通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7/5/27

经我办调查了解,为规范小区停车秩序,维护小区消防安全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物业公司对小区车位进行管理。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费用属于小区公共收益,主要用于日后小区的设施设备及道路的养护、更新等。小区内监控前期进行检修,物业公司管理的7个探头全部可以正常使用。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多次与街道、社区及物业公司进行协调,并召开了业主代表联席会议,对小区的管理等问题进行协商解决,我办会继续跟踪落实问题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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