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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925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5/3
网友:
关于望岛名郡物业费
您好!请问望岛名郡小区开放商未办理综合验收即交房且对业主收取物业费一事,是否合理合法?谢谢!
 
  
回复部门: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7/5/22

经落实,望岛名郡小区于2012年开始交房,交房约定为单体验收合格后交房,2017年3月份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经查阅,该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备案合同与物业服务企业存档合同内容一致,合同约定:业主应于甲方通知收房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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