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回答复人 市长信箱 答复时间 2017-03-21 复如下: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发出了编号为青市监械【2017】14号的函,函中写到:上海懿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了上海市企业标准《热电磁能脉冲仪》(Q31/0118000279C001-2016-01,2016年11月4日发布),为所见铭牌注明的执行标准。经查看该标准,确认热电磁能脉冲仪系按照家用物理保健仪器的标准生产的,故定性为家用电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范畴。
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位于环翠区孙家疃办事处山东村开设的销售上海懿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热电磁能脉冲仪既然定性为家用电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范畴。家用电器,不是医疗器械,就不应该在其店内大肆宣传是医疗器械。并且公司注册名称为医疗器械,而生产的产品却是家用电器。涉嫌虚假宣传。不能治病,也不能像他们宣传的医治心脑血管疾病。也不能像他们宣传的什么王作辉博士从美国回来研发的。请你们纠正他们的虚假宣传违法经营行为。他们销售只是家用电器,不是医疗器械。以正视听。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