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同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办理失业登记的材料有: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证明原件;2、完整的职工档案材料;3、《失业登记表》一式二份(可在威海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就业网上下载,由单位盖章、本人签字);4、一寸彩色照片3张;5、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纳入管理证明》。6、一个年度内,裁员20人以上,或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应提报裁员方案,备案后办理。本市户籍的失业职工取得《就业创业证》后,注册《营业执照》,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所创项目经营满一年后,可申请相应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需到《营业执照》注册地同级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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