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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59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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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区太和物业物业费虚高
山花泰和府都三期了,小区配套设施依旧不健全,之前所谓的高档封闭小区,现在外人可以随时出入;所谓人车分流,已经不复存在;所谓喷泉绿化,现在还是工地一片。在这种情况下,物业费收费标准1.32元是怎么定的?符不符合相关规定?若有规定能否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如果感觉不合理,我们小区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怎么与物业协商?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7/2/14

山花泰和府小区在开发建设中采取的是分期分批的模式。目前,该小区还没有进行综合验收,小区综合验收前会按照规划的要求将相关配套建设到位,否则也不能验收合格。该小区由太和物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由开发建设单位采取公开招投标选聘的物业公司,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由招标公司组织的专家核算过,符合相关的规定。物业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处的一楼及住宅楼一楼的公示栏内都有公示,我办已要求物业公司将收费公示在小区公示栏内进行公示。业主如有发现物业服务不到位的地方,可到所在地的社区反映,由街道办督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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