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1824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12/20
网友:
房产交易费还收取吗
不动产登记实施后,不动产登记交易费每平方米4元、6元还收取吗?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六、做好政策衔接。已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按上述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原分部门制定的有关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收费标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工本费标准,以及各地制定的其他有关土地、房屋登记资料查询、复制、证明的收费标准一律废止。  尚未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地区,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本费、林权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仍按原有相关规定执行,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即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威海市财政局:不动产登记实施后,不动产登记交易费每平方米4元、6元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还收取吗?谢谢!
 
  
回复部门: 市、区物价局 回复时间:2016/12/28

您好,住房转让手续费和不动产登记费是不同的收费项目。您咨询的收费项目为住房转让手续费,按照规定,其现行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米2元,存量住房每平米4元。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