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问题: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一)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并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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