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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13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12/10
网友:
黄金顶租公租房的燃气开通费应由房东--住建局缴纳
黄金顶小区31号楼,是住建局负责的公租房,新的租房户搬进后要缴纳50块燃气开通费(为什么这里不是30块,与别的地方不一样),这个费用是不是应该房东-住建局负责?如果租房户缴纳,搬走了退不退?下一户搬进来再交不交?感觉目前这样办不合理,谢谢
 
  
回复部门: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6/12/15

经落实,来电人提到的50元费用实际是30元的燃气开通费以及20元的保险费,保险费属自愿交纳性质。环翠区燃气热力办已与黄金顶公租房建设单位鲸园建工开发公司协商,由建设单位交纳燃气开通费。已将相关情况告知来电人,其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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