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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861 发表人:行风电话   发表时间:201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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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路20号楼砌得污水井高了,出行不便。
整治之前,四方路20号楼东面第二个单元,(陶家夼红绿灯)前面修的污水管道,砌得污水井高了,出行不便。
 
  
回复部门: 市水务集团公司 回复时间:2016/7/28

经落实,该井是化粪池以内的污水设施,不属水务集团职责范围,根据《威海市城市污水排放管理规定》,化粪池及以内的污水设施由物业管理单位或业主负责维护。已与反映人沟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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