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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82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7/18
网友:
讨还克扣工资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欺骗克扣农民工工资找贵社申诉,我是2015年4月份至2016年1月份期间本人在威海市经区初村热电厂下属承包商威海兴泽防腐保温公司打工,由于前提声明工资一天200元(注:没有劳务合同,属口头协议),可到最后按每天150元结算,直接克扣我工资10550元,不知道这是不是欺骗行为,我多次与这家公司老板理论,老板违心说我们工作期间没有尽力,交涉多次理论无果,才恳请贵社给予帮助,黑心老板:张根启,联系电话13361175899!初村电厂主要负责人:李盼(注:老板侄子),电话13406318875,财务负责人:张小芳(注:老板女儿)电话13506315678!以上情况反映属实,望贵社核实给予帮助!
 
  
回复部门: 市、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16/7/21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已按每天150元领取工资并离开威海,但反映人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其反映的每天200元工资。另我们与单位负责人联系,其单位负责人不承认反映人反映的每天200元工资的说法,只承认每天150元工资。
在没有相关确凿证据证明反映人反映的每天200元工资的情况下,双方存在很大的争议,劳动监察部门不能进一步处理,只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即使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也需要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反映人每天的工资是200元。
为此,我们建议反映人,今后不论到哪里工作,都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一个书面的约定,约定每月或者每天的工资数额等,以便向有关部门维权,反映人表示理解和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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