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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920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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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推三阻四
18821 、18933、18998、19137、19181号留言连续反映环翠区远遥海岸家园F区21号楼前面的高台上有非法建设。
市城管执法局回复,对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的查处,非该局职能,应由住建部门进行查处。
请市住建局接着查,给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回复部门: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7/5/3

经现场查看,并通过对现场负责人殷炳忠调查了解,网民“陈”所反映的烂尾楼为张霞住宅楼,建筑面积约460平方米,设计为主体三层,该住宅于2005年从他人处购买后进行翻建,当时施工至主体一层后因规划调整停止施工。
现场负责人殷炳忠反映,4月28日上午城管执法部门已要求该住宅停止施工。我局监管人员现场查看时已停止施工,进行现场材料整理。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我局对其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书,要求其于5月7前将该住宅的土地、规划书面手续提交我局,并在办理施工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殷炳忠表示,手续不齐全不会继续施工,计划29日起对院外的道路进行硬化。
4月29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查看,现场已经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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