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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6821 发表人:曲元胜   发表时间:2016/7/18
网友:
违法重建房屋
局长您好.6月30号.我们几户投诉了汪疃镇驻地建筑公司经理.在我们村购买一坐民房.违法重建一事.首先我们几户.特别感谢您.7月8号给了我们的合法回复.7月2号.市规划局也给了我们的回复.2016/7/2 来自:于海军
答: 您好。依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该建筑未办理相关规划手续而私自拆建,属于违法建筑。是否拆除,将由城市执法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后,做出相应处理。该房屋应办理相关规划手续,但未按程序私自建设且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补办。请问局长.即该案件您们正在审理中.我们得等多长时间才能给我们一个答复.谢谢.电18663153008.13836067243.13563166110.1356182310
 
  
回复部门: 市城管执法局 回复时间:2016/8/5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立案调查,并向当事人下达了《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程序,当事人有6个月的诉讼期。等诉讼期限过后,再做做出相应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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